(1)严格落实政府法定职责。
在全国率先实现省级环保督察及“回头看”全覆盖,全力配合中央环保督察及“回头看”,狠抓问题整改,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46项涉水整改任务,整改完成21项;省级环保督察发现的2868个涉水环境问题,整改完成2659个;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“回头看”交办的2948件涉水信访举报问题已全部办结,有力倒逼各级政府落实水污染防治法法定责任。
(2)大力提升行政执法效能。
充分运用雷达、无人机、无人船、视频监控、移动执法等科技手段,实施“全天候+智能化”执法,采取夜查、暗查、交叉查、节假日查多种方式,扎实推进环境执法“双随机、一公开”,提高监管执法针对性、有效性。2018年,共办理涉水环境行政处罚案件1371件,处罚金额1.79亿元;移送涉嫌环境违法适用行政拘留的涉水案件210件,移送涉嫌犯罪的涉水案件26件,有力震慑环境违法行为。
(3)全面加强环境司法保障。
探索建立生态环保警察,设立生态环保法庭,形成生态环境与公检法机关联合打击环境污染犯罪的联动机制。全省共建立39个专兼职生态检察机构,设立81个环境资源审判庭和36个环保旅游派出法庭。全省公安机关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349件,检察机关办理水污染公益诉讼案件386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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