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是开展大气环境综合整治工作,划定了城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和秸秆禁烧区,在城区开展了餐饮油烟污染整治工作,有序推进挥发性有机物治理。完成企业燃煤锅炉淘汰任务,淘汰10蒸吨以下锅炉7台,核发机动车环保合格标志3454个,完成了40家加油站和中石油隆昌油库油气回收设施建设。
二是开展了水环境综合治理工作,深入推进“河长制”工作,对县域内主要河流均开展了环境监测和综合整治工作,共投入资金16140.52万元,完成隆昌县河流水污染治理项目共139个,实现乡镇污水处理全覆盖。
三是加强了饮用水源保护工作,大力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,完善“村集-镇运-县处理”的垃圾收运体系,全面完成了县域内国、省、县道路的垃圾收集、暂存、转运设施建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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