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2月8日,四川成都市举行中心城区居民用水阶梯价格制度(以下简称“阶梯水价”)听证会。进一步完善居民用水阶梯价格方案,报成都市政府批准后实施。预计从2016年1月1日起,成都市将正式开始实施阶梯水价制。
听证现场两套方案PK最高水价每立方米6.46元
方案一:第一阶梯水量0-140立方米/户表˙年,有80%的用户在此范围内;第二阶梯水量141-222立方米/户表˙年,有15%的用户在此范围内;第三阶梯水量222立方米/户表˙年以上,有5%的用户在此范围内。
方案二:第一阶梯水量0-180立方米/户表˙年,有90%的用户在此范围内;第二阶梯水量181-300立方米/户表˙年,有8%的用户在此范围内;第三阶梯水量300立方米/户表˙年以上,有2%的用户在此范围内。两种方案显示,第一阶梯水量所覆盖的用户均在八成以上。
成都市发改委有关负责人介绍,此次阶梯水价,基础水价不调整且为第一阶梯水价,第一、第二、第三阶梯水价分别按文件规定的1:1.5:3的比例安排,且只计算城市供水运营水费。
按照这个比例推算,加上污水处理费等其他费用,第一阶梯终端水价为2.98元/立方米,第二阶梯终端水价3.85元/立方米,第三阶梯终端水价为6.46元/立方米。
多人口家庭可每人每年多申请37立方米
此次实行阶梯水价,同时明确了适用范围。即:成都市中心城区范围内已实行“一户一表、抄表到户”的居民家庭用户。居民家庭用户原则上以住宅为单位确定,一个房产证明对应一户;无房产证明的,以供水企业为居民安装的水表为单位。阶梯用水每个用户人口基数也确定为4人。
考虑到放开单独二孩等政策因素,对于多人口家庭,方案同时也做出了规定。成都市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表示,按照国家城市居民用水量标准,四川地区每人每年用水量最低标准为36.5立方米,超过人口基数的多人口住户凭户口簿、居住证,每增加1人可申请增加水量37立方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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