行业新闻 您的当前位置:首页 - 新闻中心 - 行业新闻
成都阶梯水价下月8号听证
时间: 2015-11-23   浏览:982   【加入收藏】  【字体:
 
  继成都市本月举行阶梯气价听证会后,成都市发改委表示,将于12月8日举行成都市中心城区居民用水阶梯价格制度听证会(以下简称“阶梯水价”)。
两套方案供听证第一阶梯水量均覆盖八成以上用户
  根据目前的方案,此次实行阶梯水价制度,范围为中心城区内已实行“一户一表、抄表到户”的居民家庭用户。居民家庭用户原则上以住宅为单位确定,一个房产证明对应一户;无房产证明的,以供水企业为居民安装的水表为单位。听证会现场将会有两套方案供听证代表讨论。
  方案一:第一阶梯水量0—140立方米/户表·年,有80%的用户在此范围内;第二阶梯水量141—222立方米/户表·年,有15%的用户在此范围内;第三阶梯水量222立方米/户表·年以上,有5%的用户在此范围内。
  方案二:第一阶梯水量0-180立方米/户表·年,有90%的用户在此范围内;第二阶梯水量181-300立方米/户表·年,有8%的用户在此范围内;第三阶梯水量300立方米/户表·年以上,有2%的用户在此范围内。
  两种方案显示,第一阶梯水量所覆盖的用户均在八成以上。
每户表对应基数4人多人口用户可按定额申请增加水量
  此次建立阶梯水价制度,基础水价不调整且为第一阶梯水价,第一、第二、第三阶梯水价分别按文件规定的1:1.5:3的比例安排,且只计算城市供水运营水费。因此,第一阶梯终端水价为2.98元/立方米,第二阶梯终端水价3.85元/立方米,第三阶梯终端水价为6.46元/立方米。对于未实行“一户一表,抄表到户”的合表居民用户和执行居民生活用水价格的非居民用户,成都市发改委对此也做出了规定。此类用户暂执行第一阶梯价格,在今后水价调整时按与第一阶梯1:1.15—1:1.25的价格水平确定。

  目前,阶梯用水每个用户人口基数也确定为4人,超过4人家庭如何确定用水定额?根据目前的方案,成都市阶梯水价每户表对应人口基数为4人,超过此人口基数的多人口用户,每增加1人可按要求申请增加水量37立方米/户表·年. 

分享到:
上一篇:“十大数据”助力水处理行业
下一篇:四川泸州投资65亿元建设城市 涉及海绵城市、污水处理等